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实放心消费迎盛会 昆明司法行政在行动
为进一步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强化消费普法宣传,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法律服务,3月以来,昆明市司法局结合工作职责职能,积极开展“放心消费迎盛会”行动法治宣传与依法治理工作,努力营造保障“COP15”大会和第七届中国国际友好城市大会顺利召开的良好法治环境。
及时研究部署工作,压实责任强推进
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围绕“七个一”行动要求,制定印发《昆明市“放心消费迎盛会”行动法治宣传与依法治理工作方案》(昆普法办〔2021〕2号),明确工作重点、具体举措和工作步骤,督促指导各相关单位加强消费普法宣传力度,做好消费者维权和纠纷化解工作,有序推进“放心消费迎盛会”各项工作。
开展专项法治宣传,“花式普法”求实效
坚持线下普法活动和线上宣传报道同步推进,组织开展“放心消费迎盛会”行动集中宣传专场活动,并结合“法律六进 N”活动,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月内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律师专题讲座、走访宣传等活动,推动“放心消费在昆明”法治宣传进市场、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同时,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大厅等场所和昆明信息港、掌上春城等报刊和新媒体平台,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开展“放心消费迎盛会”专题报道,促进消费维权观念深入人心。行动开展以来,各地累计开展消费相关普法活动385场次,发布、张贴标语横幅84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8.2万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450余人次,各地各级媒体平台共发布“放心消费迎盛会”法治宣传相关信息90余篇。
315宣传活动
法律服务活动
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定纷止争”促和谐
坚持矛盾纠纷化解和调解员队伍建设两手抓,一方面,开展“春雷行动2021”等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矛盾多发领域调解案件的分析研判,推动消费纠纷多元化解。一方面,组织会议培训、跟班学习、现场观摩等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提高人民调解员专业能力和素质。2021年1月至5月,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消费纠纷258件,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共计109.3万余元;行动开展以来,各地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5次。
纠纷化解
落实法律援助服务,“应援尽援”解民忧
坚持“应援尽援”,对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消费类纠纷提供法律援助,为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等重点援助对象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并依托“云南省掌上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将群众关心的消费纠纷维权类话题及相关法律法规推送到群众身边。5月13日,市民陈女士将一面印有“办事神速 一心为民”的锦旗送至西山区司法局,为法律援助中心开通绿色通道的高效工作点赞。
3月3日五华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刊载食品安全宣传信息
3月3日五华普法微博刊载食品安全法以案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