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在线状告百度烤肉商标大战引发千万索赔
百度在线状告百度烤肉商标大战引发千万索赔
2013-09-27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admin“百度在线”和“百度烤肉”因为商标打起来了!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认为,深圳市亿百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加盟店使用“百度”商标来推广其烤肉,构成侵权,遂将深圳市亿百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孙璐明、深圳市名家百度烤肉店及该店投资人宋玉霞告上法庭,要求4被告共同赔偿经济损失1104.24万元。26日,此案在深圳市中级法院一审开庭。
百度在线诉称,该公司成立于2000年,是中国第一家中文搜索引擎服务提供者,后成为中国最大的搜索引擎。2005年,该公司在中国搜索引擎行业的市场占有率达到34.6%,排名同行第一。迄今为止,百度在线公司在多个类别注册了一系列“百度”、“baidu”商标。2008年,商标局认定百度在线公司在第42类以计算机信息网络方式提供互联网搜索引擎服务的“百度”为驰名商标。
但近年来,百度在线公司发现国内多个城市均开设有数量不等的名为“百度”的烤肉店。经过调查发现,这些烤肉店属于一家以“纸上烤肉”为特色的全国连锁餐饮企业——深圳市亿百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亿百度公司)的加盟店。而深圳亿百度公司及其加盟店,都使用了包含“百度”文字的字号,在其招牌、菜单和经营场所的装潢上,也使用了“百度烤肉”的文字标识,并存在突出使用“百度”文字标识的行为。
百度在线公司认为,深圳亿百度公司使用和其商标完全相同文字标识的行为,导致相关公众很容易将这些行为和百度在线公司进行关联,造成误导。比如在饮食业享有盛名的“大众点评网”中可以找到数条针对“百度烤肉”是否和“百度网站”有关的评论。
通过其他搜索引擎也可以发现,大量网民对百度烤肉和百度是否有关系的问题,存在误解和争议,不少发表意见的网民在误以为百度烤肉是百度所开或授权的情况下,已经去百度烤肉店进行了消费。
昨日在法庭上,深圳亿百度公司及其法人孙璐明的代理律师辩称,孙璐明发明了纸上烤肉并申请了专利权,根据其拥有的专利开设了深圳亿百度公司,并且已经通过了国家商标局的注册,是合法的。且深圳亿百度公司注册的百度商标是第43类,属于餐饮业的商标,这和百度在线公司注册的百度商标,并不属于同一类别,因此不构成商标侵权。
而且百度烤肉也曾在五六年前花5000元在百度在线做过推广,那时百度在线公司就已经明知百度烤肉的存在,却没有及时对商标权提出异议,现在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况且,深圳亿百度公司的加盟费每家店只收3.8万元,营业额也并非那么高,百度在线公司开口索赔千万太高。
此案昨天未当庭宣判。 记者程伟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