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人大常委会作出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的决议
安徽人大常委会作出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的决议
2013-10-11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admin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高院有关工作报告
作出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的决议
近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五年来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作出了《关于加强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决议》。
《决议》提出了五项要求:一是全省各级人民法院要坚决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有效遏制社会矛盾凸显期的犯罪高发势头,努力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是要严格依法办案,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全省各级法院要坚持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及时公正审判案件。三是优化刑事审判工作环境。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工作要合法、全面、规范,积极支持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支持人民法院尽快建立和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新闻媒体要为刑事审判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四是全省各级法院要努力造就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刑事审判队伍。各级人民政府要支持人民法院用足编制,保证办案力量适应刑事审判任务要求。加强基层审判工作基础建设,不断改善基层刑事审判工作条件。五是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重视对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监督。人民法院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记者 李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