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不规范办学行为在一些学校仍然存在
教育部:不规范办学行为在一些学校仍然存在
2013-10-16 来源:新华社 作者:admin新华社北京10月15日电 教育部15日在其网站发布了《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开展规范办学行为督查情况的通报》,通报指出,虽然各地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违规补课、违规考试和分班、作业量大、国家课程方案未落实等不规范的办学行为在一些学校仍然存在。
通报指出,在督查中发现个别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师对规范办学行为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仍然受“应试教育指挥棒”的影响,还不能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遵循教育规律,国家对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要求需要进一步落实。
通报从规范招生入学、规范考试科目与次数、科学安排学生作业量、规范教育教学活动、打造高效课堂、改革教育评价、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管理、加强教辅管理、推行信息公开等9个方面介绍了督查总体情况。
通报指出,各地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均按照有关要求开展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自查工作。首先做出专门部署,天津、上海等专门下发通知,辽宁召开全省启动大会,浙江、江西、湖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陕西、甘肃、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转发了教育部印发的“减负万里行”活动通知,对开展“减负万里行”活动做出安排部署。其次完善政策措施,北京、河北分别印发了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和意见,减负措施更加细化、更具操作性。再次是开展督导检查,北京、河北、内蒙古、辽宁、安徽、福建、河南、湖南、广东、海南等派出督查组,对各地开展“减负万里行”活动进行督导检查,并对存在违规办学行为的学校进行曝光和查处。
通报要求,各地要继续深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切实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以义务教育学生减负为重点,率先实现小学生减负,保持目前良好势头,努力抓出成效。对于违规办学的学校,要加大曝光、查处力度,严厉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继续推动各地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订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方案,组织实施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积极探索以完成本学段国家规定教育目标为基本标准、以学业水平测试和学生综合素质等为主要指标的综合评价体系,科学评价中小学教育质量,逐步扭转单纯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评价教育质量的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