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厅指出校园安全主体责任难落实 校园安全防范技术标准应当统一
云南省公安厅指出校园安全主体责任难落实 校园安全防范技术标准应当统一
2013-11-04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本报昆明10月27日电记者张媛云南省公安厅今天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组介绍校园安全工作情况时建议,统一校园安全防范技术标准,制定“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的硬性规定。
据云南省公安厅介绍,一直以来,在云南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统一领导下,云南省各级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与综治、教育等部门密切配合,全面加强学校、幼儿园的安全保卫工作。但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其中,校园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仍存在问题,校园“三防”建设薄弱。
云南省公安厅指出,从云南省发生的涉校、涉生案件上看,多数案件发生在校园内部、发生在学生之间,学校主体责任缺失。部分学校安全防范意识不到位,没有落实门卫制度。有的学校虽然有保卫人员值守,但工作流于形式;台账登记不规范、不具体;校园普遍存在女生宿舍技防物防措施不达标、宿舍管理形同虚设、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同时,由于受经济条件以及体制机制的制约,校园安全经费普遍投入不足,有的学校甚至没有。校园保卫机构不健全、保卫人员配备不足,防护装备老化,学校无围墙,物防、技防建设滞后,校园安全基础仍然很差。
对于上述情况,云南省公安厅建议,在校园安全防范技术标准上予以统一,在“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上制定相关强制性、硬性规定,并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校园强制执行,这将有利于公安机关、综治、教育等职能部门有章可循,便于加强日常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