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增加规定
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增加规定
2013-12-23 来源:法律图书馆综合 作者:admin中国之声:【行政机关侵犯公民土地所有权或将纳入行政诉讼范畴】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扩大受案范围,行政机关侵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征用财产、摊派费用,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等被纳入受案范围。(记者侯艳、马闯)
中国之声:【“民告官”或将可以口头起诉】为方便当事人行使诉权,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增加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记者侯艳、马闯)
新华视点:【行政机关不执行法院判决,负责人可被拘留】当前,行政机关不执行法院判决的问题较为突出。针对此,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增加规定: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陈菲、杨维汉)
中国之声:【法院无故不受理行政诉讼案件或将担责】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增加规定: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记者侯艳、马闯)
中国之声:【行政诉讼或可跨行政区域审理】现行行政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为了解决行政案件审理难问题,减少地方政府对行政审判的干预,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增加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记者侯艳、马闯)
中国之声:【行政机关不执行法院判决,其负责人或将担责】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增加规定: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草案还规定: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情况予以公告。(记者侯艳、马闯)
新华视点:【行政诉讼可“口头起诉”】为方便当事人行使诉权,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明确了可以“口头起诉”的方式:起诉应当向法院递交起诉状,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陈菲、杨维汉)
新华视点:【检察院监督行政审判可向同级法院提检察建议】23日审议的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拟增加规定,地方各级检察院对同级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存在再审法定情形的,可以向同级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检察院向同级法院提出抗诉。(记者崔清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