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驾游火热致交通事故增多等隐患 监管空白亟待规范
自驾游火热致交通事故增多等隐患 监管空白亟待规范
2014-10-16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前不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民杨虎加入了自驾游的庞大队伍。一路上,他一边要保证车辆安全行驶,一边要照顾一家老小的饮食起居。住宿不便、停车难、疲劳驾驶等问题不断出现。
记者了解到,因目前我国尚无针对自驾游市场的管理和规范,自驾游带来的问题和隐患日益显现。
民间组织者: 自驾游最怕擅作主张
“逢年过节,看景区门口停放的私家车就知道自驾游市场发展有多快。”
张军是新疆越野车师汽车俱乐部的一名专业领队,从事户外探险及自驾游已经15年,曾组织队员到过被称为“中国四大无人区”的罗布泊、阿尔金山、羌塘和可可西里等地。但他说,即便自驾游组织经验丰富,也难免发生事故。
去年11月,张军组织新疆一批探险爱好者前往罗布泊自驾游,就在刚进去的第一天,车队中的一辆车因为不听领队指挥,独自前往沙漠腹地欣赏美景,最终掉队迷路。
据张军多年的组织经验,因不听领队指挥,擅作主张,盲目行动导致的自驾游户外探险意外不在少数。因此,他在组织自驾游时,除了考虑队员自身的健康状况外,一般都会选择驾龄满5年以上、有一定野外生存能力及自救能力的人。除此之外,在出发之前,双方也会签订一份协议,保证在自驾过程中双方利益不受损害。同时,他他还会为每位参加的队员购买一份户外保险。
即便这样,张军每次出行也还是提心吊胆。
旅行社: 带自驾游团“得不偿失”
说起旅行社在组织自驾游方面的发展,乌鲁木齐大光明国际旅行社总经理马新伟用“走钢丝”作了个比方。他表示,最近五六年,嚷嚷着要做自驾游的旅行社很多,但因为种种原因,坚持下来、成规模的并不多。
“今年截至目前,我们共接了七八个自驾游团,主要是以‘亲友团’和同行业之间组织的自驾团为主,旅行目的地主要是新疆的景点。”马新伟说,这一数据相对于往年已经少了很多,因为风险太高。
他说,对于自驾游,旅行社最担心的就是“安全”,而法律监管的缺失则让旅行社有种得不偿失的感觉。
“首先,没有有效的合同可以依据,一旦队员发生意外,只能是谁组织谁承担;另外,部分外省游客不愿直接找汽车租赁公司租车,一般都会委托旅行社帮忙,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现车辆磨损、押金滞后等问题,三方很容易出现纠纷;而最让人担心的是交通意外,因为责任承担不明晰,所以很多旅行社都不愿趟这滩浑水。”
除此之外,旅行社在这一过程中除了扮演召集者、组织者的角色外,还在自驾途中充当着向导的角色,提供的是单向服务,仅仅赚取服务费,这也让旅行社的自驾游市场不景气。
交警部门: 自驾游存交通安全隐患
自驾游愈加火热的同时,因操作不当、疲劳驾驶、无证驾驶等引发的各类相关道路交通事故也接踵而来。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群众及社会造成多方面的损失,也让自驾游成了交通安全的一个隐患点。
新疆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宣传科科长宋大勇告诉记者,每逢节假日,自驾出行人数都会创同期新高。根据今年“十一”期间的数据统计,高支队管辖的高速路通行车辆达到141万余辆,同去年同期相比,交通流量增加了11.6%。
而因为很多自驾出行者都保持了城市的刹车猛、跟车近、变道快等驾驶习惯,加之安全意识淡薄、喜欢随意停车、行程安排不合理造成的疲劳驾驶等问题,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也给交警部门带来很大的管理难点。
逢节假日,交警部门都会通过加强路面巡逻管控力度、加大宣传等方式尽量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
“自驾车出游,必须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尽量避免长假首尾出行高峰和夜间行车,在车辆出行高峰期要保持良好心态,并应合理安排好休息时间,确保睡眠充足,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停车休息不少于20分钟,以免疲劳驾驶。”宋大勇提醒说。
律师: 自驾游市场监管存空白
“旅游法中并没有针对自驾游的相关规定,而在新疆目前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中,也并未提及有关自驾游的监管内容,可以说,自驾游目前尚处于‘监管空白期’。”新疆律师刘峰说。
刘峰介绍,自驾游主要分为单位组织、驴友组织和亲友自发组织三种形式。单位组织和驴友组织主要以陌生人之间的结伴出行为主,而这两个组织,在出行前,已经形成了双方共同签订协议的行规,这对于事后产生纠纷的处理起了很大的作用;而亲友自发组织的自驾游中,因发生事故或产生费用纠纷而提起诉讼的更是少之又少。
刘峰建议,自驾游在出发之前,最好都买好相应的保险,即便是熟人,也最好签订相应的协议,以免发生事故或纠纷后维权无方。由于我国自驾游市场还未真正成熟,旅游部门、自驾游所涉及的交管部门以及保险、汽车等行业,都应加入进来形成联动。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了解到,目前,旅游部门只能采取引导的方式,对这一行业逐步规范。主要做法为,要求承办主体(旅行社、租赁公司等)与参团个人之间,达成自驾旅游约定,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会有明确的法律关系体现,以约束和保护双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