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在全国法院信访改革会上强调 对确有错误案件要敢于排除干扰坚决依法予以纠正
周强在全国法院信访改革会上强调 对确有错误案件要敢于排除干扰坚决依法予以纠正
2014-12-13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法制网北京12月12日讯 记者袁定波 全国法院信访改革暨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会议今天在北京召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会上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的要求,认真执行中央政法委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三个配套文件精神,全面深化涉诉信访改革,努力提升诉讼服务水平,推动涉诉信访和诉讼服务工作实现新发展。
周强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出新的部署,再次重申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随着改革的全面深化,特别是改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涉诉信访和诉讼服务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人民群众对对诉讼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刻把握新机遇,迎接新挑战,全面提升依法治访水平,更加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诉讼权利,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周强强调,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按照法治思路,在法律框架内研究解决信访问题的办法,引导和支持人们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要牢固树立机遇意识,加快推进涉诉信访改革,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要牢固树立问题意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以自我革新的勇气攻克立案难、纠错难、终结难问题;要通过方便快捷的服务,让人民群众感受司法的文明和人文关怀,从而增进对人民法院工作和司法裁判的理解和认同。
周强指出,推进涉诉信访改革,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人民法院要正确理解改革,积极参与改革,依法促进信访法治化。对确有错误和瑕疵的案件,要敢于排除干扰,坚决依法予以纠正、补正;对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诉求,要依法给予司法救助;要正确认识再审重在解决依法纠错、维护裁判权威的审级定位;落实依法终结制度,坚决制止违法表达诉求,坚决维护司法权威;要把公开作为解决影响涉诉信访工作良性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全面推行“阳光信访”,保障群众依法有序参与,同时倒逼法官提升审判质效;要坚持系统治理,依靠党委和政法委,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推动形成解决涉诉信访问题的整体合力;要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行视频接访和网上信访,推动建立覆盖全国四级法院的信访数据库,实现信访流程管理与审判流程管理的“无缝对接”。
周强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围绕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发扬改革创新精神,不断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工作机制。要坚持以需求为导向,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充分考虑东中西部以及城镇与乡村、沿海与内陆等不同地区群众司法需求的差异性,有针对性地提供司法服务;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避免重复建设,鼓励建设富有地方特色的诉讼服务项目;要加大对基层建设的政策倾斜力度,积极推动建设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各方协同的社会治理平台,不断提升基层治理的法治化水平;要坚持以创新为动力,通过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聘请志愿者等方式,依托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平台,为公众和当事人提供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