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罐之争”一审宣判 加多宝称不服判决将上诉
“红罐之争”一审宣判 加多宝称不服判决将上诉
2014-12-19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admin中新网广州12月19日电 (记者 唐贵江)被视为“中国包装装潢第一案”之称的广药、加多宝“红罐之争”一审19日有了结果,加多宝被判侵权并赔偿广药经济损失1.5亿元。加多宝当天随即发表声明,坚称“谁创造谁拥有”,不服判决将上诉至最高院。
自广药集团收回加多宝公司对“王老吉”商标的使用许可,双方合作分道扬镳后,便摩擦不断,在全国各地发起多达约20宗诉讼,当天的“红罐之争”是双方争执的最重要的官司之一。
经过约2年时间的审理,广东高院一审认为,在“王老吉”商标被许可给鸿道集团使用之前,该商标已是中华老字号和广东省著名商标,在公众中已享有相当高的知名度。尽管加多宝公司在后来对王老吉红罐凉茶知名度提高做出了贡献,但由此产生的商誉仍然是附属于王老吉凉茶。广药集团在收回王老吉商标时,附属于涉案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装装潢就应一并归还给广药集团。加多宝公司生产、销售的红罐凉茶,与王老吉红罐凉茶包装装潢的各种构成要素,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无实质性差异,足以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属于相近似的包装装潢。加多宝公司上述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当停止侵权并赔偿广药集团的损失。
经广东高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了加多宝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加多宝公司于判决生效日起立即停止使用与涉案知名商品王老吉红罐凉茶特有包装装潢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包装装潢,停止生产、销售上述包装装潢的产品,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停止使用并移除或销毁所有载有被控侵权产品的广告以及各种介绍、宣传材料等,并在7日内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1.5亿元及合理维权费用26万余元。
对于这个结果,加多宝集团董事长办公室总监冯志敏19日在广州对判决结果表示很震惊。冯志敏称:“谁创造谁拥有这是恒古不变的道理,法院不能因为我们曾租赁过广药的商标,就把我们自主创新的红罐包装装潢判给它。”
加多宝随即发表声明,称将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诉。在该份长达近2000字的声明中,加多宝从红罐凉茶的历史、知名商品的商标和包装装潢是可分离等4个方面详细阐述了其观点。
针对加多宝红罐凉茶能否继续销售的问题,冯志敏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审判决因其中一方的上诉将不会生效,加多宝仍将继续红罐凉茶的生产、销售等活动,不会受到影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