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与十三家仲裁机构共建仲裁研究院
中国政法大学与十三家仲裁机构共建仲裁研究院
2014-12-23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法制网讯 记者 张维 近日,中国政法大学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等十三家签署共建仲裁研究院协议书。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介绍,仲裁研究院的目标和宗旨是:以研究院为平台,推动中国仲裁理论界与实务界紧密结合,协同创新,打造我国一流的仲裁研究机构、一流的人才培养基地,一流的纠纷解决智库。研究院首先要对仲裁理论实践进行深入研究,推动建立一支理论功底深厚,熟悉中国仲裁实践的高水平的专家学者队伍。其次,是要着力培养综合素质全面,职业能力强,职业道德水准高的仲裁专门人才,特别是要培养一批能够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的、善于处理涉外事务的涉外法律人才。第三,要针对仲裁行业发展的实际需要,提供仲裁行业培训,专家咨询,评估,宣传推介等综合服务。最后,要促进仲裁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仲裁规则的制定。推动通过仲裁依法处理涉外事务,增强我国在国际仲裁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他特别指出,仲裁研究院将以商事仲裁的人才培养和科研为主,但传统商事仲裁之外的其它仲裁,比如华盛顿公约下的国际投资争端仲裁、WTO争端解决机制、体育仲裁、海洋争端仲裁、国际常设仲裁院下的国际争端仲裁等等均在研究院的研究范围。
武汉仲裁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刘健勤表示,推动仲裁研究院的建立,仲裁机构责无旁贷。通过搭建这样一个高端的专业化平台,可以促进中国仲裁理论界和实务界作出更加深入的交流和更加紧密的合作,从而形成全国性的仲裁理论研究基地,仲裁人才培养基地,国内外学术交流基地,科研资料汇集查询基地以及专业问题的咨询基地。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认为,仲裁规则应当鼓励多元发展,只要不违反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为就是合理的。成立仲裁研究院是很有必要的,这能够给予更多的学者和实际工作者,尤其是从仲裁实践的角度来思考怎么样提高仲裁的竞争力、吸引力,怎么做到更为公平高效。
北京仲裁委员会秘书长林志炜表示,司法审查为仲裁注入了公信力,是仲裁公信力的重要来源。实践中司法机关与仲裁机构之间是在相互磨合,随着仲裁与司法之间的交流和理解,仲裁会不断完善程序和水平,司法机关更加理解仲裁工作,最终实现平衡。司法审查对北仲本身的发展有促进和保障作用,建议全国的司法审查理念应该统一。司法审查与仲裁之间很多具体问题需要理论和实践的深入研究,从而为大家提供支持和参考。
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协调司副司长袁诗鸣表示,20年来仲裁机构始终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走出了一条与国外不同的仲裁发展道路。仲裁作为一项新的工作,不可避免的具有这样那样的成长性问题,但是根本的还是发展问题。发展问题最核心是争取社会更广泛的信赖。解决的根本途径是继续深入贯彻仲裁法,认真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紧紧依靠各地的党委政府,坚持做好提高仲裁的社会认知度和自愿选择率的工作。
西安仲裁委员会主任潘俊星代表共建仲裁机构发言,表示中国仲裁经过20年的发展,终于有了自己的研究院,必将在中国仲裁的发展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它对于对汇聚仲裁研究成果、培育仲裁市场和仲裁人才、整合仲裁资源和推广仲裁经验、提升仲裁公信力都将产生深远的意义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