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建议 尽快完善文化法律法规体系
国务院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建议 尽快完善文化法律法规体系
2015-04-22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法制网北京4月22日讯 记者朱磊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今天在京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受国务院委托,文化部部长雒树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近年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
《国务院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建议尽快完善文化法律法规体系。
报告谈到,长期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文化工作,在推动文化立法、完善文化法制保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文化作为立法的重点领域,对建立健全文化法律制度作出部署,并明确提出要“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这对加快推动文化立法是一个难得的机遇,也是全国文化工作者的迫切期待。
为此,报告提出两点建议,一是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立法进程。报告谈到,去年以来,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牵头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立法工作,国务院各部门积极参与,在较短时间内形成了比较成熟的草案,并已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这是近年来文化立法的一次重大突破,对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将起到重要作用。恳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快推动该法立法进程,争取在今年下半年提交常委会审议并正式出台。国务院各部门将继续配合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做好协助工作。”报告如是建议。二是尽快完善文化法律法规体系。报告指出,经过多年努力,文化领域已经制定了文物保护法、著作权法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博物馆条例》等约40部法律法规,但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要求相比,文化立法工作仍需加快推进。建议进一步加快文物保护法修订进程,推动文化产业促进法、公共图书馆法、电影产业促进法、广播电视传输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制定,争取成熟一个,推出一个;同时鼓励和指导地方性公共文化服务立法,为国家立法作出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