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孕女子医院检查时床塌致伤 起诉医院索赔14万
备孕女子医院检查时床塌致伤 起诉医院索赔14万
2015-08-14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admin本来是因为着急要孩子而去医院就诊的张女士,在进行妇科检查时,诊疗床突然坍塌,张女士的头部撞在墙上,颈部也因此受伤。为此,张女士不仅住院382天治疗,因此丢了工作,更让张女士夫妇不能接受的是,他们要孩子的计划也因这次意外而不得不推迟。为此,张女士将就诊的昌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起诉至法院,索赔各项损失共计14万余元。
诊疗床倒塌颈部受伤
1986年出生的张女士2012年和丈夫结婚,夫妇二人一直想要个孩子,但因迟迟未能受孕,张女士随即去医院就诊调理身体。
2014年5月17日,张女士在丈夫的陪同下再次来到昌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国医馆就诊时,因病情需要,在医生的要求下,躺在妇科诊疗床上。因为当时张女士躺下的位置稍微有些靠前,因此医生让其“往后躺一躺。”
而就在张女士向后挪动身体的过程中,其身下的诊疗床突然倒塌,毫无防备的张女士头部撞在身后的墙上后,颈部呈前屈状沿着墙摔到地上。
瞬间摔蒙了的张女士躺在地上缓了半天后才慢慢试着起身,但感到颈部疼痛,头无法抬起。妇科医生随即安排张女士做了CT和X光检查,事后张女士被诊断为颈部软组织损伤,头部外伤后神经反应,颈部棘上韧带损伤,颈部神经根损伤、无骨折脱位型脊髓损伤。
住院382天索赔14万
事发后,医院方面安排张女士住院进行治疗,并垫付了之后的全部医疗费。
从事发当天到2015年6月2日出院,张女士一共在昌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住了382天。出院后张女士还多次前往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以及积水潭医院进行复诊。
张女士方面认为,由于医院方面使用了不合格的医疗器械,造成自己受到伤害,直到现在自己依然存在头疼、头晕、肢体麻木等不良症状,并忍受了住院治疗一年多的痛苦,还因此失去了工作。除此之外,张女士表示自己最不能接受的就是,由于这次事故自己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内不能怀孕。
张女士认为医院方面的过错给自己的身体和精神上都造成了伤害,因此将医院起诉至法院索赔各项损失共计14万余元,另外要求伤残赔偿金以及精神抚慰金等,待鉴定结果出来后再确定。
医院辩称患者不出院
开庭时,张女士本人并没有出庭,公公刘先生作为其代理人和律师一起出庭,婆婆则坐在旁听席上。
面对张女士的起诉,医院方面的代理人首先认可了张女士在医院就诊时摔伤的事实,但表示医院方面并不存在过错。
该代理人表示,事发后的5月19日,医院的器械科对事发的诊疗床进行了检查,发现诊疗床并无明显损坏,螺丝、挂钩也没有明显损坏。张女士摔下后,医生将诊疗床挂扣恢复后,靠背并无明显晃动。因此,院方推测事发时由于张女士体型较胖,其向后挪动身体时带动诊疗床挂钩脱落或松动所致。
此外,事发后,医院方面垫付了张女士治疗期间的费用共计7万余元,但张女士及其家人先后提出了15万元和30万元的赔偿要求,医院方面认为赔偿标准过高因此不能接受。
医院方面庭审中提交了张女士的就诊病例作为证据,其中包括三张出院通知书,分别为2014年12月1日、2015年4月6日以及6月2日。“早在去年,我们通过专家会诊评估,认为张女士已经符合出院的标准,是张女士本人不同意出院”。因认为张女士住院时间过长,因此医院方面当庭申请对张女士的误工期进行鉴定,张女士一方也提出了伤残鉴定。因为原被告双方都当庭提出鉴定申请,因此法院宣布休庭,待得出鉴定结论后再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