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云腾在第二十一期“案例大讲坛”强调 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 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头顶安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为促进高空抛物、坠物案件依法公正稳妥审理,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9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举办第21期案例大讲坛,专题研讨近年来人民法院审理的高空抛物坠物民事、刑事和行政典型案例。本期大讲坛由最高人民法院胡云腾大法官主持。
胡云腾指出,人民法院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要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坚持问题导向和价值引领,充分彰显司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进群众福祉的职能;要严肃惩治故意从高空抛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充分发挥刑罚的惩戒和威慑功能;要加大典型案例宣传,推动综合治理,坚持预防为先,尽可能防范此类行为发生;要推动有关机关及时收集相关案件证据,及时固定案件证据,为公正处理此类案件打好基础;要注重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建设,形成纠纷解决合力,落实源头治理要求;要配合检察机关并发挥行政审判在解决高空抛物、坠物案件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并支持物业管理企业履职尽责,发挥作用。
研讨会紧紧围绕对区分抛物和坠物及其不同法律规则适用问题、查找直接侵权人的举证责任分配和法院及有关部门查找直接侵权人的职责确定问题、在加害人不明的情况下选择适用公平原则和过错原则问题、健全国家防范和救助责任并建立高空抛物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及利用社会保险分担风险等高空抛物坠物司法实践与社会保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针对涉及民事、刑事和行政等方面的16个案例进行了深入探讨。这16个案例是司法案例研究院在全国各级法院审结的700多件 “高空抛物坠物”民事、刑事和行政备选案件中遴选出来的,具有较高的指导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地方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全国基层法院领导班子轮训示范班学员、全国法官检察官公益诉讼高级研修班学员,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等高校专家学者参加研讨。(雷蕾)
胡云腾指出,人民法院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要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坚持问题导向和价值引领,充分彰显司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进群众福祉的职能;要严肃惩治故意从高空抛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充分发挥刑罚的惩戒和威慑功能;要加大典型案例宣传,推动综合治理,坚持预防为先,尽可能防范此类行为发生;要推动有关机关及时收集相关案件证据,及时固定案件证据,为公正处理此类案件打好基础;要注重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建设,形成纠纷解决合力,落实源头治理要求;要配合检察机关并发挥行政审判在解决高空抛物、坠物案件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并支持物业管理企业履职尽责,发挥作用。
研讨会紧紧围绕对区分抛物和坠物及其不同法律规则适用问题、查找直接侵权人的举证责任分配和法院及有关部门查找直接侵权人的职责确定问题、在加害人不明的情况下选择适用公平原则和过错原则问题、健全国家防范和救助责任并建立高空抛物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及利用社会保险分担风险等高空抛物坠物司法实践与社会保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针对涉及民事、刑事和行政等方面的16个案例进行了深入探讨。这16个案例是司法案例研究院在全国各级法院审结的700多件 “高空抛物坠物”民事、刑事和行政备选案件中遴选出来的,具有较高的指导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地方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全国基层法院领导班子轮训示范班学员、全国法官检察官公益诉讼高级研修班学员,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等高校专家学者参加研讨。(雷蕾)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