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 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发言摘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5月7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座谈会。座谈会上,与会人士充分肯定2019年及今年疫情防控期间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并提出了意见建议。现予摘登,以飨读者。
民革中央副主席 张伯军
过去的一年,最高人民法院带领全国各级法院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对标对表中共中央决策部署,切实找准司法工作结合点、切入点,及时出台有针对性的司法政策举措,为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提供了精准司法服务。在此,我谨代表民革中央对最高人民法院所取得的成绩表示真诚的祝贺!对人民法官为此付出的辛勤努力表示崇高的敬意!结合近期民革中央调研成果,对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提两点建议:一是采用适度宽松和灵活务实的司法政策。为积极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有序恢复发展,努力把疫情造成的损失和不利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建议最高人民法院采用适度宽松和灵活务实的司法政策,为促进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二是进一步加强工作沟通联系。民革中央将继续与最高人民法院就共同协商的课题开展联合调研,力争为全面依法治国贡献民革智慧,希望最高人民法院能一如既往的予以支持。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人民法院积极维护社会和经济运行秩序、服务保障复工复产、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充分运用调解及破产法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努力恢复或维持困境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为稳定社会经济秩序和就业环境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进一步完善多元调解工作机制,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建议:一是更加充分发挥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成果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作用;二是进一步加强多元解纷工作。将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纳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畅通社会各方参与渠道;三是完善调解前置程序、司法确认、民事速裁等制度规范。 同时,为进一步完善破产法律制度及配套保障机制,建议一是进一步充分利用“执转破”工作机制促进疫情中困境企业重整再生;二是进一步完善破产法律制度及配套保障机制。增加预重整制度,完善重整制度,规范重整计划的变更、执行等,建立破产案件审理的繁简分流机制。对于破产重整中仅涉及经营主体变化的情况,建立破产企业相关资质快速平移到新投资主体的制度;三是明确政府、法院关于破产统一协调机制的具体工作模式。
过去一年,最高人民法院积极履职尽责,工作成效显著。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最高人民法院按照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要求,及时出台司法解释,依法从快从严惩处各类涉疫违法犯罪,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对过去一年的工作,具体感受可以概括为“四个度”:一是有力度。加大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度,孙小果案、操场埋尸案等一批黑恶案件得以宣判,彰显了社会正义。二是有广度。依法严厉打击电信诈骗、非法传销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行为,惠及群众生活方面。三是有深度。发布执行工作五年纲要,推动执行工作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四是有温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繁简分流改革、“两个一站式”建设,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不断提升。 对今后人民法院工作,提四点建议,即“四个并重”:一是未成年人犯罪惩罚与保护并重。建议在惩治未成年人犯罪时,贯彻双向保护原则,既注重保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保护。二是民营经济引导与保障并重。建议在加大民营经济保护的同时,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价值引领作用。三是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并重。建议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中的作用由后端的化解向前端的防范延伸,不断增强防范金融风险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四是应对案件大幅增长诉源治理与内部挖潜并重。建议一方面紧紧依靠党委、政府,落实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另一方面落实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切实提高审判质效。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提几点建议供参考。 一、在知识产权法院内增设独立执行部门,并统一接入执行网络查控系统。针对属于知识产权法院管辖范围内的财产保全申请,包括保全申请的审理、保全裁定作出与执行等财产保全事宜,以及判决书的执行工作,均由相应的知识产权法院统一负责。 二、建立案件纠错督查机制。一是司法战线干部的选任要做到公平公正、干净透明,确立科学公正求实的用人导向。二是提高薪酬待遇稳定队伍,将法官的待遇、荣誉与职责业绩挂钩,让他们心无旁骛、公平公正裁判案件,形成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管理有序的法官监督机制。三是健全错案发现、纠正和追责机制。主动拓宽并规范“发现”渠道,强化审判、执行监督,形成“自我发现、自我纠正,错案公开”的监督机制,切实做好案件复查再审工作。四是坚守“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强力推进司法人员转变执法理念,严格依照法定的证明标准进行审查认定。 三、重视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一是尽快建立类案及关联案件、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强制检索机制,确保法律适用标准统一、裁判标准统一。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同案不同判案例研究,更好地通过指导性案例和司法解释等方式,统一裁判尺度。三是对于网络犯罪等新型犯罪形式,尽快出台相关法律,让司法机关审理案件有法可依。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 鲁 勇
最高人民法院坚决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决策部署,积极履行依法审判职能,工作亮点纷呈。特别是高度重视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广泛听取工商联和民营企业意见建议。去年“5·31”,专门召开了民营企业家座谈会。疫情发生以来,及时推出多项务实举措,展现了司法为民的责任担当。前不久,周强院长一行还专程到全国工商联座谈交流,共商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为实现“六保”提供精准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举措,赢得广泛好评。就进一步加强双方合作,提五点建议: 一是进一步强化县级以上人民法院与同级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共促层层联动,推动重心下移。 二是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有针对性推出更多司法解释,妥善处理因疫情引发的涉企纠纷案件,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健全司法重整机制助力民营企业脱困重生。 三是继续加大产权保护力度,依法保障人身权和财产权。加大甄别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力度,健全民营企业诉求反映的联动反馈机制。 四是持续推进商会调解,适时联合组织推进会,总结成功经验,推动商会调解工作迈上新台阶。 五是加强“网上工商联”与智慧法院对接,在维权诉求反映、信用体系建设、司法大数据分析等方面,努力实现信息共享、平台联动。
民盟中央副主席 张道宏
一、着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两个一站式”建设应更注重提质增效,加强与党委和政府的沟通协调,强化诉讼源头治理,提升信息化水平。进一步统一裁判标准,加大对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的制裁力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深入推进省以下法院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建立与司法权中央事权相适应的人财物管理体制。扩大科技司法配置,进一步推进现代科技在司法领域深度应用。 二、着力提高公正司法的整体水平。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实现全员覆盖、全面监督、全程管控。继续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实施,维护法庭审判、司法裁判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中心地位。健全刑事申诉制度,重点解决四级法院在刑事申诉案件立案、审查程序、提起再审的标准等方面不统一、不规范的问题。 三、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创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模式,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实现从立案受理向诉讼全程服务的转型升级。加强统筹,稳步推进民事诉讼案件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系统整合改革的各项举措,加强协同性,降低诉讼门槛,提升诉讼效率。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规范执行行为,转变执行作风,提高执行公信力。
民进中央副主席兼秘书长 高友东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各级人民法院在中共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保障社会稳定大局、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优化法治环境等作出了积极贡献。目前,司法体制改革已进入攻坚期,遇到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需要非凡的定力和智慧,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司法责任制配套举措。处理好放权与监督、激励与约束、保障与责任等各个方面关系,认真研究如何对法官进行有效监督,完善监督制度,把事后监督和过程监督结合起来。 二、积极破解司法队伍建设和管理的新问题。聚焦和解决“老人留不住、新人招不来”、辅助人员缺口较大、员额制入额比例偏低、基层“重学历、轻阅历”等问题。 三、进一步深化司法副卷制度改革。坚持循序渐进原则,通过强化司法责任制、规范案件请示程序、加强裁判文书说理、规范审委会职能、推行法官职业安全保障等制度措施,逐步替代现有副卷制度。 四、不断推进诉讼服务规范化标准化。站在全国法院“一盘棋”的角度,着力构建全国统一的诉讼服务标准化体系,加快打造“方便、高效、顺畅”的司法信息化平台。 五、加强建立执行司法责任制的力度。探索建立“谁决定谁负责,谁裁决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执行司法责任制,从根源上有效解决各类执行人员职权边界不明、执行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缺失等突出问题。
致公党中央副主席 曹鸿鸣
就人民法院工作提出几点建议: 一、切实做好涉外民事案件的外国法查明和适用工作。一是完善相关法律司法解释规定。二是进一步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域外法查明平台的建设工作。三是培养一支具有掌控外国法查明和适用活动能力的审判队伍。四是以公正司法为导向加强并落实相关制度,形成激励审判人员积极做好外国法查明和适用工作的机制。 二、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管理。一是切实发挥人民法院的依法独立审判权。二是严格法定审限管理,制定奖惩机制。三是加强法官审判技能培训,针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型案件,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进而提高办案效率。 三、加快推进罚金刑量刑规范化。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在推进量刑规范化的过程中,将附加刑特别是罚金刑纳入量刑指导意见,或者针对罚金刑适用出台专门司法解释,统一罚金刑量刑规则、规范罚金刑适用标准,避免类案适用罚金刑的不平衡。 四、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建议进一步确立司法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主导地位,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体系建设,统一裁判标准,提升审判质量,消除地方保护主义,提升诉讼审判效率、解决循环诉讼问题,完善举证责任制度。
台盟中央常务副主席 李钺锋
2019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出色履行审判职能。特别是执行工作乘势而上,快速发展。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构建起了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逐步形成中国特色执行制度和模式。世界银行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我国“司法程序质量”指标排名第一,被评价为该领域的“全球最佳实践者”。智慧法院初见成效,反响良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高院及兵团分院均开通了移动微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统一司法区块链平台、司法大数据、最高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实验室等建设成效明显。疫情防控期间,各级法院将诉讼服务从“线下”移到“线上”,及时有效办理了大量案件。司法改革纵深推进,扎实有为。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决策部署,实施140项改革举措,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审判权力运行体系基本形成。在“放权”之后加强院庭长的审判监督管理,让正义贴近民心。台盟中央将一如既往地与最高人民法院加强联系,充分发挥党派特色,引导广大盟员和所联系台胞,全面理解支持人民法院工作,协助做好涉台案件有关工作,助力法治中国建设。
无党派人士代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 张连起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成绩单来之不易、成之维艰。建议: 第一,进一步为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工作大局。出台与疫后经济恢复有关的司法解释或规范性文件,坚持多元解纷,强化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加强诉讼服务。 第二,推进互联网司法新模式,有效应对基于互联网的违法活动。要依法规范网络空间交易规则、行为规范、权力边界。 第三,提高证券法司法裁判的精准性、公平性。注册制的全面推行将导致前置条件取消,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数量将大幅增加。各地人民法院既要实现惩治效果,又要防止滥诉,建议在审判实践中成立由业内专家组成的专家支持小组。区分整个链条中的比例责任,构筑起综合惩治的体系。既维护法律的尊严,又给市场稳定带来正向预期,是需要答好的新考卷。 第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要紧盯既定目标,按下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扫黑除恶快进键。 第五,全面推进法院队伍“四化”建设。进一步运用新媒体矩阵,展示人民法院为人民的良好形象与时代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