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判死缓"案被云南省高院直接改判无罪始末
"两判死缓"案被云南省高院直接改判无罪始末
2017-04-07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作者:admin
卢荣新(上图)和母亲(下图)在家里。释放回家当天,卢荣新的女儿在他房门贴了一副对联:欢声笑语贺新春,欢聚一堂迎新年,横批是“合家欢乐”。记者王研摄
在看守所蹲了4年多后,卢荣新被无罪释放,今年春节前夕的1月6日,他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家。
回家当天,卢荣新的女儿在他房门贴了一副对联:欢声笑语贺新春,欢聚一堂迎新年,横批是“合家欢乐”。
对这个家庭,“欢乐”确实是久违了。4年多以前,在邻近寨子发生的一起强奸杀人案中,卢荣新被冤枉为凶手,后来两度被判处死缓。不幸中的万幸:云南省高院发现了问题,纠正了错误,将死缓改判为无罪。
“我永远不会原谅那些不负责任的办案人员。”卢荣新说。冤案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但他依然没有失去信心,由衷地感谢帮助他平反的律师和法官,“通过他们,我看到了法治在进步。”
飞来横祸:一审无辜被判死缓
卢荣新的家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瑶区乡沙仁村。同许多普通的山村一样,这里的人们原本平静而自在地生活着。
但在2012年9月10日晚上,一个惊人的消息在沙仁村几个寨子里传开:当天下午,补角寨的妇女邓某某去自家地里劳作,到了晚上7点多还没回来。家里人去找,结果发现她死了,尸体被埋在地里。
警察很快就到了村里。而这个时候,会都村的村民卢荣新正醉醺醺地不知身在何处。40岁的他离异后和父母、女儿住在一起,平时就好喝上两口酒。9日晚上,他曾因醉酒从床上摔了下来,在粗糙的木地板上躺了一夜。10日当天,他11点多把在勐腊县城上初中的女儿送到瑶区乡坐上客车后,先去乡上的朋友家喝酒,酒后骑摩托快到村子时从摩托上摔了下来,回村后又到亲戚、朋友家喝了两场酒,直到晚上9点多才回家。
第二天醒来后,卢荣新还和许多村民一样,去警察办案的地方围观。这时候的他,大概怎么也不会想到,这个案子竟会同自己扯上关系。看完热闹,他又去乡上找朋友喝酒,结果晚上回村时骑摩托车再次摔了下来,被亲友接回家。此时,卢荣新已经全身都是伤。正是这些伤,给他带来了大麻烦。
12日一大早,卢荣新正在村民家聊天时,警察突然出现,把他带到村里的办案地点了解情况,后来他又被带到勐腊县城。直至15日早上,卢荣新才被送回村里。尽管警察看到他的时候,他脸上有伤、身上有血迹,但卢荣新还是想:自己已经跟警察说清楚了醉酒摔伤的事,加上村里有不少人都能证明,自己应该不用担心什么。
可是,事情的发展出乎卢荣新的意料。几天后,警察再次来到村里,从卢荣新家直接把他带走。这一次,卢荣新一去就是4年多。
在接受警方审讯的日子里,卢荣新多次强调自己因为喝醉了摔倒、碰到柱子,所以身上才带着伤,也反复告诉警察有很多人能证明自己的行踪,但没有人相信他。“他们说,那些人都是我的亲属,说的话不算数。”卢荣新说,自己想不明白,明明没有作案时间,又有那么多人能证明,为什么警察非要抓自己呢?
在看守所的日子是那么煎熬。2014年6月9日,西双版纳州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卢荣新死缓。法院认为:当天卢荣新看见邓某某在田里劳作,遂通过小路在旁等候。待邓某某准备回家时,尾随对方并强行将其拖至草丛中强奸。在对方反抗过程中,卢荣新使用手扼颈、捂口等暴力手段致邓某某死亡,并使用邓某某劳作的锄头挖坑将尸体掩埋,后把锄头丢弃在附近小河中逃离现场。
回忆起那次审判,卢荣新说:“在法庭上说到赔钱的事情,我说:我不赔!不是我做的,我为什么要赔!”他清晰地记得,开庭后一年差18天时,自己在看守所里接到了判决,当时脑袋就轰地一声:“我想:完了完了,我这辈子完了!”但他转念一想,只要还有一口气,只要自己还活着,就绝对不能让家人受这样的罪名连累,蒙羞活着!因为自己是清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