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一、任命杨临萍(女)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二、免去裴显鼎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第一巡回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三、任命韩维中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四、任命郃中林为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职务。
五、免去颜茂昆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六、免去王闯的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七、免去刘雅玲(女)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长职务。
八、任命王新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九、任命王伟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十、任命章志远为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十一、任命王珂(女)、王鑫、邓克珠(女)、龙飞(女)、庄慧娟(女)、刘丽芳(女)、孙勇进、李丽芳(女)、李秀元(女)、李英凯(女)、李宗诚、李敬阳、吴凯敏(女)、张梅(女)、张小洁(女)、张杨民、张丽洁(女)、陈娅(女)、陈新旺、林莹(女)、周觅(女)、周铭芳(女)、贾艳梅(女)、徐燕(女)、高明黎(女)、曹东方、曹吴清(女)、谢颖(女)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
十二、免去阿依古丽(女)、史正文、林红英(女)、王毓莹(女)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二、免去裴显鼎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第一巡回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三、任命韩维中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四、任命郃中林为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职务。
五、免去颜茂昆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六、免去王闯的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七、免去刘雅玲(女)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长职务。
八、任命王新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九、任命王伟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十、任命章志远为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十一、任命王珂(女)、王鑫、邓克珠(女)、龙飞(女)、庄慧娟(女)、刘丽芳(女)、孙勇进、李丽芳(女)、李秀元(女)、李英凯(女)、李宗诚、李敬阳、吴凯敏(女)、张梅(女)、张小洁(女)、张杨民、张丽洁(女)、陈娅(女)、陈新旺、林莹(女)、周觅(女)、周铭芳(女)、贾艳梅(女)、徐燕(女)、高明黎(女)、曹东方、曹吴清(女)、谢颖(女)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
十二、免去阿依古丽(女)、史正文、林红英(女)、王毓莹(女)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