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力前行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5年一瞬,云岭巨变。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团结带领全省各族干部群众努力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克难攻坚、砥砺奋进,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全国人民一道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
在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即将召开之际,《云南日报》从即日起开设“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 以优异成绩喜迎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召开”专栏,全面回顾5年来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化,生动展现全省各族干部群众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建设好美丽家园、维护好民族团结、守护好神圣国土的奋斗故事。
“脱贫是迈向幸福生活的重要一步,要继续抓好乡村振兴、兴边富民,促进各族群众共同富裕,促进边疆繁荣稳定。”今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县边境村的老支书们回信,勉励他们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引领乡亲们建设好美丽家园,维护好民族团结,守护好神圣国土。云南各族群众,始终是习近平总书记的深情牵挂。2015年、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都深入民族村寨看望各族群众,并要求云南努力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定位,集全省之智、举全省之力扎实推进。过去5年,全省民族自治地方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4%,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年均增幅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各族群众民生福祉大幅提升,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相知相亲相惜,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增强。近年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不断取得一项项新进展,积累下一个个好经验。
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5年来,我省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抓好民族工作的根本遵循,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工作格局,在经济、民生、文化、生态等方面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形成了各族人民“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共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增强。
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5年来,我省始终把发展作为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目前,已实施了3轮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助推各族群众全部脱贫、11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整族脱贫。近年来,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全面改善:机场、高铁、高速公路逐步连通了那些曾经“峰际连天,飞鸟不通”的山乡,一批大中型水库陆续建成,所有行政村实现4G网络、宽带全覆盖,“无电人口”通电问题全部解决。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和示范村基本形成了“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特色产业发展模式。
少数民族群众民生福祉大幅提升。民族地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20条底线”全部达标,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及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培养成效明显。对民族地区贫困群众全部给予技能培训、提供岗位推荐等就业服务,2020年全省全年新增转移就业165.53万人,其中“直过民族”15.62万人。加大民族地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保障力度,民族地区贫困群众已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直过民族”聚居区完成32.6万人易地搬迁任务,民族地区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全部“清零”。加大了农村低保资金和临时救助资金等保障力度,“十三五”期间民族地区平均每年有206.71万名困难群众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累计实施临时救助194.09万人次。
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逐步形成。5年来,我省推出一系列增强文化认同、推动传承保护、促进创新发展、加强交流互鉴之举,积极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频繁。通过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我省已营造出各地各部门互观互鉴、比学赶超,“民族工作大家做,民族团结一家亲”的浓厚氛围。同时,还与多省(区、市)联动,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建立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进一步凝聚各民族共建共享美好家园的共识。
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显著增强。现已实施两轮“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并大力推进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坚持用法治保障民族团结、协调民族关系,制定施行《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及《实施细则》等,从法制和政策层面立起了边疆民族地区治理的“四梁八柱”。(记者 唐薇 李正雄 张潇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