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
北京市东城区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
2021-05-21 来源:新东城报 作者:李冬梅本报讯(记者 李冬梅 通讯员 孙凯歌)近日,《东城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出台。《细则》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精神,对重大行政决策涉及的主要方面和重要环节作出补充细化,明确了目录化管理机制,确定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的适用条件。
决策目录化管理
据了解,北京市东城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实行目录管理后,凡纳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将向社会公布。每年年初,相关部门提出拟纳入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议题事项报区司法局审查,经审查符合规定的议题事项,将由区司法局、区政府办汇总编制决策目录,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向社会公布。
此外,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减、变更等情况,及时进行调整。据悉,东城区政府已经连续两年在“数字东城”网站上公布年度决策目录。
完善公众参与范围
“党心连民心,决策靠不靠谱,不仅要听取专家建议,更应当多听群众意见。”据北京市东城区司法局工作人员介绍,近几年,政府先后作出的背街小巷环境精细化整治提升、污染防治等热点事项决策,全部通过社会公示、群众座谈会、调查问卷、听证会等形式,让社会公众参与到决策当中。这些事关千家万户利益的决策实施后,治理效果良好。政府架起“连心桥”,公众广泛参与,起到了关键作用。
据悉,《细则》进一步细化完善公众参与的适用范围及工作流程,并就重大行政决策的公开、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单独成章,达到以制度促规范的良好效果。通过一系列规定,东城区在推动行政决策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策于民的制度探索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规范风险评估
作为首都功能核心区,东城区有70%以上的面积在老城区,如何在老城保护和提升人居环境、城市品质之间探寻平衡点,在保护好首都历史文化的“金名片”的同时“让老胡同的居民过上现代生活”,一直是东城区政府不断探索的目标。在望坛棚户区改造项目、南锣鼓巷四条胡同“申请式退租”试点项目的决策过程中,东城区充分考虑居民的实际需求和可能产生的矛盾,提前进行社会风险评估,有力地化解了社会风险。为进一步规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细则》规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实施主体、制定依据、报告主要内容等,要求决策承办部门全方位、多角度地综合考虑风险矛盾,将有力推动决策的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