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7·16”火灾案后3网民擅自发布谣言被行政拘留
常熟“7·16”火灾案后3网民擅自发布谣言被行政拘留
2017-07-21 来源:新华社 作者:admin7月18日,有网民在微信群内以常熟市委宣传部名义,发布“漕泾纵火案”善后处理进展情况。经核实,常熟市委宣传部从未通过任何渠道发布过此类通报,该通报系完全杜撰。确认为谣言后,常熟市公安局立即开展调查,并于7月19日傍晚,查获编造散布谣言嫌疑人陈某某(男,41岁,浙江平阳人)。陈某某到案后,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当晚,公安部门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对陈某某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7月18日下午,两名嫌疑人钱某某(男,25岁,常熟人)、赵某某(女,34岁,常熟人)被公安部门抓获。二人分别在微信朋友圈和微信群里,虚构撰写“放火是政治斗争,放火者是专业杀手”“消防队救火无水,纵火犯是替罪羊”等谣言进行发布,造成大量转发扩散。两人到案后,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当晚,常熟市公安局依法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分别给予钱某某、赵某某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遇到重大社会事件,应及时关注政府的权威公告,不信谣不传谣。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言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