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全面推进
杭州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全面推进
2017-08-11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法制网记者 陈东升 通讯员 平安君 严静
浙江省杭州市某区的余某为了催讨债务,把被害人关在酒店,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起诉。
余某没有请律师,检察院为他找了法律援助律师。
律师向余某详细讲解了他所涉嫌的罪名、量刑,并告知如果他认罪认罚也许能够得到从宽处理。
余某仔细考虑后,最终同意认罪,并且认同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在认罪认罚具结书上签了字。
随着余某自愿签字,他的案子也进入了“认罪认罚从宽”的司法程序。
2016年,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北京、天津、上海、杭州等18个城市,作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城市。
这意味着“坦白从宽”的法律规定和刑事政策更加具体化,增强了程序和机制保障。
8月,杭州公检法司相关部门召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会。
试点近一年来,看看这项制度进行得怎样了。
这是一项什么样的制度?
认罪认罚从宽,顾名思义,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如果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同意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可以依法得到从宽处理。相当于“坦白从宽”的具体化、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2016年10月,富阳区公检法司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成为浙江省首个正式启用认罪认罚制度的地区。2017年4月,富阳区又对工作实施细则进行了重新修订。
西湖区、萧山区、余杭区也相继启动了这项制度。
2017年5月起,全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进入全面推进阶段。
这项制度如何运行?
简单来讲,分成两个部分。
第一:认罪。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第二:认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对量刑建议没有异议。
在整个侦查起诉审判过程中,都会有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辩护或法律帮助。
所有不懂的法律问题都可以问律师,比如:“我认罪也认罚,能够从宽处罚的幅度是多少?”
越早认罪从宽幅度越高
最多可减基准刑的30%
2017年,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量刑指引》,明确了认罪认罚案件中“从宽”的幅度。
案件具体情况不同,可以从宽处罚的比例也不同。根据量刑指引,最高可依法减少基准刑的30%。
案件办理分为侦查(公安)、审查起诉(检察院)、审判(法院)三个阶段,表现等级评定影响从宽幅度,按照“好”、“较好”、“一般”等若干个等级来评,在侦查阶段认罪认罚的,上述等级都可以评;在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的,评“一般”或者“较好”;在审理阶段认罪认罚的,通常评“一般”。认罪阶段越靠前,建议从宽幅度越大。
也就是说,越早认罪认罚,越可能得到更大的从宽处罚幅度。
会不会导致对犯罪打击不力?
杭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马晓晖认为,从宽不是法外从宽,而是依法从宽。要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综合考虑认罪认罚的具体情况,依法确定是否从宽和从宽的幅度。对轻罪案件和民间矛盾引发的犯罪,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已经取得被害人谅解,没有造成重大社会危害和社会影响的,可以尽量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司法部门要把握好个案公正与司法公正的平衡点,片面从严和一味从宽都不对。
会不会不利于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
对重大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犯罪,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就必须要慎重,特别是性质恶劣,手段残忍,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
会不会导致权权交易、权钱交易腐败问题发生?
必须强化监督,对刑讯逼供、暴力取证以及“权权交易”“权钱交易”,一旦发现,要严格追究刑事、行政责任,最大限度消除公众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