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金融法庭首次在前海公开宣判
深圳金融法庭首次在前海公开宣判
2018-01-16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法制网深圳1月16日电 记者唐荣 上诉人毕某、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王某场外股票融资合同纠纷一案于今日在广东省深圳金融法庭公开宣判,终审判决深圳市某科技公司返还毕某保证金和收益共8514997.00元,并由王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是深圳金融法庭设立之后在前海公开宣判的第一个案件。
2015年以来,股票市场的剧烈波动,引发了以伞形信托、P2P资金为主要类型的体量巨大的股票场外融资大量暴仓强平情况发生,大量场外股票融资合同纠纷案件起诉到法院。深圳法院对此类纠纷迅速进行调研,认真研究,出台了《场外股票融资合同纠纷案件裁判指引》,该指引遵循商事交易的基本逻辑,确立了“融资者风险自负为主,配资公司过错归责为辅,市场风险合理分担”的损失分配思路。深圳法院不仅妥善处理了诉讼案件,也引导当事人依照指引诉讼外解决了大量纠纷,避免产生局部系统金融风险,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据统计,深圳法院近三年来共受理场外股票融资合同纠纷案件138宗,标的总金额7.68亿元,已审结118宗。
深圳法院一直高度重视金融审判工作,深圳经济飞速发展,金融领域创新快、模式多,由此产生了大量金融纠纷案件。截至2017年11月底,深圳法院共受理一审金融纠纷案件23639件,是2016年同期的两倍。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深圳法院依法审慎处理案件,发挥司法裁判对金融市场的引导作用,维护金融秩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据深圳金融法庭负责人介绍,深圳金融法庭今后将以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重点,加强金融审判理论研究,锐意进取,打造一流的金融审判队伍,公正高效审理好每一宗案件,为深圳建设全球一流金融中心城市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