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证监会对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2018-02-23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法制网讯 记者周芬棉 证监会日前依法对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包括:1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1宗内幕交易案,2宗短线交易案和1宗证券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案。
据介绍,在1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中,2015年1月至12月期间,深圳海龙精密公司(简称海龙精密)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张陈松娜与海龙精密发生多笔关联资金交易。对于上述关联资金交易,海龙精密未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也未在2015年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予以真实和准确披露。海龙精密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鉴于当事人存在配合调查并积极整改的情形,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海龙精密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张陈松娜给予警告,并处以2万元罚款;对张家龙和罗雪娥分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万元罚款。
2宗短线交易案分别是:截至2016年2月28日,林广茂控制使用的“林广茂”账户和“赵某馨”账户合计持有广东冠豪高新技术公司(简称冠豪高新)股票,占冠豪高新总股本的6.88%。2016年2月29日至2016年3月17日期间,“林广茂”账户买入“冠豪高新”约330万股。2016年9月5日至9月17日期间,“林广茂”账户卖出“冠豪高新”1230万股,构成短线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47条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林广茂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另一案是徐自发短线交易案。证监会称,徐自发在担任珠海格力电器公司(简称格力电器)董事期间,于2016年11月24日控制使用“徐自发”账户买入“格力电器”约58万股,于2017年5月22日卖出“格力电器”40万股,构成短线交易行为。事后徐自发及时向上市公司进行了报告,并主动向公司上缴了所得收益。广东监局决定对徐自发给予警告,并处以8万元罚款。
内幕交易案是,上海飞田通信公司(简称飞田通信)时任董事邹文杰系飞田通信收购南京通用电器有限公司股权事项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邹文杰利用“周某鸣”新三板证券账户买入“飞田通信”26000股,没有违法所得,但其行为违反证券法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邹文杰处以4万元罚款。
证监会同时通报山西证券贾俊琪违规炒股一案,贾俊琪利用“贾某兰”“高某琴”证券账户买卖股票,盈利约34.3万元,被山西证监局没收违法所得约34.3万元,并处以约34.3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