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强法治化营商环境短板弱项辽宁司法厅优化营商环境打出漂亮组合拳
补强法治化营商环境短板弱项辽宁司法厅优化营商环境打出漂亮组合拳
2019-10-15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编者按
辽宁司法行政系统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辽宁、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和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围绕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深挖司法行政领域营商环境建设短板弱项,通过加快推进营商环境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提供多元法律服务等举措,着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成绩斐然。本报今天刊发辽宁省司法厅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经验做法,敬请关注。
□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国强 韩宇
“没想到节假日也能办理公证,真心给辽宁公共法律服务点赞。”今年国庆节假期,从浙江到沈阳投资做生意的公司老板江滨,因为业务急需办理一项公证,没想到拨打沈阳市公证处电话便顺利办理了公证。
江滨的亲身经历,是辽宁省司法厅着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最好例证。在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对今年前8个月驻省政府行政审批大厅窗口评比中,辽宁省司法厅行政审批窗口均获第一名,行政相对人满意率均高达100%。
从修订有关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制度法规,到推进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再到推行诸如公证行业“365天”无间断服务的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辽宁省司法厅通过加快推进营商环境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提供多元法律服务等举措,打出了一组漂亮的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组合拳,且已收到实效。
营商环境法治化
今年10月1日,新修订的《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作为东北地区首部优化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正式施行。
辽宁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林志敏说:“今年年初,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将修订这部地方性法规列入年度立法计划。省人大财经委会同省司法厅、省营商环境建设局迅速启动修订工作,其间多次征求全省各省直单位、各地市相关意见建议,召开多批次现场意见交流扩大会,用最快速度完成了《条例》修订。”
除修订《条例》,辽宁省司法厅还紧贴基层,加快推进涉企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工作,相继出台了《辽宁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信息管理规定》等,全面清理不利于民企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辽宁省司法厅最优发展环境纪律规定和全力打造最优发展环境25项措施等。
以往,行政执法中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情况普遍存在,如今,这一情况在辽宁得到明显改善。
辽宁省司法厅加强了行政执法监督,制定了《2019年省(中)直部门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依法护商,规范涉企检查行为,检查计划压缩21%,抽查企业数量减少16%。
与此同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策审核“三项”制度,聘请民企作为省级行政执法监督点。
发挥业务优势,补强司法行政领域营商环境建设短板弱项,服务企业发展,是辽宁省司法厅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又一大亮点。
3676、562、1278,这3个数字是辽宁省司法厅自去年以来组织律师对全省民企开展全方位法律体检的成绩,在对3676家民企法律体检中,解决法律问题562件,出具法律体检报告1278份。
辽宁省司法厅还在“12348”辽宁法网上开辟民营企业家VIP专席;深入开展“法律进民企”法治宣传活动,服务企业发展;大力宣传民企守法诚信典型案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政务服务一体化
去年11月23日,寒风刺骨。但在沈阳市的辽宁大厦5楼会议室却暖意浓浓,由辽宁省司法厅与省工商联联合召开的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座谈会气氛热烈。
如何更好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服务民企,向民企提供更有效、更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更有力的法治保障成为与会人员热议的焦点。
回想起当时的场景,林志敏说,辽宁省司法厅为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先后召开两次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广征意见;在全省确立37家民企作为联系点,部署补齐服务民企短板大调研;与工商联、省工信厅建立联系会商机制,制定出台了12大类共34项具体措施,通过这些方式了解到企业真正需要什么,针对政务服务做到有的放矢。
首席代表负责制、“互联网+政务服务”、规范服务提高效率成为辽宁省司法厅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时效三大法宝。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例,利用辽宁政务服务网,开展网上审批,动态流程监管,目前,44个审批事项均可使用电子印章,9个审批事项也可使用电子证照,为全面实现网上审批奠定了基础。政务服务在线咨询业务,对待咨询问题要求5个工作日对当事人进行答复。
如何让企业、群众真正“最多跑一次”,辽宁省司法厅则在减证便民上下足了功夫。
“为进一步‘减事项、减次数、减材料、减流程、减时间’,我们组织清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通过印发《辽宁省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不仅调整取消我省行政区域内实施的证明事项530项,还将涉及行政许可的4个审批事项、9个证明事项实行‘个人承诺制’。”辽宁省司法厅立法一处处长王建中介绍说,省司法厅还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便民服务“最多跑一次”工作实施方案》,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难、办事慢”等问题。
对此,一家民企负责人徐强感触颇深:“在过去,办理行政审批周期长,得跑不少次。现在审批程序不仅减少,而且很多在网上就能办,有的证明事项还能通过‘个人承诺制’办理,大大节约企业办理时间。”
此外,辽宁省司法厅还积极参与和推进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于今年3月完成了省级司法行政系统的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3类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调整完善工作,并按要求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初步对接。
法律服务多元化
目前,辽宁省内市级、县(市、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成率均达100%,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窗口)17191个,占村(社区)总数的84.2%。
“在省司法厅组织推进下,我省以实体、网络、热线类型平台为横轴,市级、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实体平台为纵轴的‘三横四纵’平台架构已经搭建完成,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专兼职工作人员达21905人。”辽宁省司法厅办公室主任周振宇介绍说,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事项基本涵盖了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司法行政业务,为广大企业、群众提供方优质高效的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实现了“三个基本”,即:基本涵盖了司法行政业务,基本保障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运行,基本实现了法律服务“一网通办”。
复议为民是辽宁省司法厅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亮点。
今年4月9日,辽宁省司法厅主动走出去,在营口大石桥市召开了一起一家企业不服土地征收的行政复议案件核查会。
核查会上,辽宁省司法厅工作人员针对土地征收程序、法律依据、征收时具体情况等向当地自然资源部门、被征地企业核实情况,并将相关证据材料予以质证,归纳争议焦点,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工作人员还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向这家企业解释行政复议法规、程序等,解除顾虑与担忧。最终,这家企业愿意通过调解方式解决问题。
截至今年6月30日,辽宁省市两级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832件,受理案件732件,结案388件,结案率53%。审结案件中,直接纠错率为9.3%。
“现在越来越多企业、群众选择用行政复议方式维权,通过发挥行政复议职能作用,营商环境得以优化。”辽宁省司法厅行政复议处处长迟建华说,省司法厅在官网开通了“申请行政复议”专用通道,申请人不出家门就可以向省司法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便捷办理已成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