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
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
2019-09-12 来源:自然资源部网站 作者:admin自然资发〔2019〕1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
为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筹落实调研任务
(一)坚持按照“四个步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第一步是认真学习传达,留出合理时间,结合以往工作基础和已经掌握的情况认真研究部署;第二步是深入调查研究,部领导带队现场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特别是专家意见、一线同志意见和存在不同观点的意见,研究形成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框架性意见;第三步是根据各方面意见,认真研究上报材料,努力做到数据、情况和各方面观点反映真实准确,防止上报材料表述中出现重大偏差;第四步是根据中央领导同志圈批意见,根据不同任务,分类持续推进落实,不能“批”完了事、“报”完了事,关键是做实做成,解决问题。
(二)坚持按照“六点要求”,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一是准确把握党中央精神特别是实质性要求;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搞清主要问题,既要定性分析,也要定量分析;三是深入调研,归纳第一线经验;四是增强可操作性,充分考虑差异化和技术支撑、职责分工和财力保障程度;五是注重研究法理和相关法律;六是对创新性重大问题加强理论研究。
(三)坚持把开展调研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关键环节突出出来。进一步提高调研的政治站位,把调研作为深化理解掌握党中央精神实质的重要途径,作为了解国情民情、强化国家立场的有效载体,拿出破解难题的实招、硬招。同时,注重举一反三,不就事论事,努力通过调研形成新的工作制度或重大工作安排。对部党组的决策部署、部领导的批示要求,责任司局和单位也要参照“四个步骤”和“六点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特别是要加大调研力度,为部党组决策提供客观真实情况,提出切实可行建议。
(四)坚持调研在先,提高研究起草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质量。在研究起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政策性文件时,坚持把开展调研作为重要前置性工作,做足做实调查研究,并在上会研究时作出说明。
(五)坚持功夫下在平时,加大主动调研力度。要强化战略思维,加强对形势的洞察和预判,通过及时主动调研,了解和掌握职责范围内的情况和其他关联情况,做到凡是该掌握的情况就掌握清楚,凡是该研究的问题就研究透彻,做好政策应对和储备。要强化职业敏感性,对一段时期内社会比较关注、媒体广泛报道的事件,相关司局和单位要主动“对号入座”,尽早介入、调查实情、快速反应,确保从容应对、有效处置,掌握工作主动权。
二、改进调研方式
(六)开展调研要“六带”。一是带着党中央精神,通过调研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重要论述。二是带着重大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中央高度重视、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特别是政策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加强调研。三是带着法理和政策,坚持法理性,探究合理性。四是带着重要的分析工具,根据调研任务提前准备,学习和掌握相应的分析方法和工具,提高科学分析复杂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五是带着对可能存在的难点的把握,加强预判,抓住要害,有的放矢。六是带着基于做成事的可操作点的把握,注重技术逻辑与行政逻辑相结合,增强政策措施的可操作性。
(七)多渠道开展调研。一是深入现场摸情况。多到困难大、矛盾多,情况复杂、群众意见多,自然条件差、工作基础差的地方去,同基层干部群众面对面交流,心与心沟通。要善于观察、不耻下问,看出真实、问出真实、碰撞出真实。二是找专家了解情况。充分发挥专家学者、行业协会、学术智库等的作用,对不同专家具有共识的意见建议要充分尊重。三是丰富调研手段。在关乎社会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适时开展暗访、暗查。用好同学、朋友等言谈渠道,进一步了解和佐证社会真实反映。四是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有针对性地扩大征求意见范围,弥补现场调研的不足,并注重引导暴露分歧,集思广益破解难题。
(八)加大研究分析力度。坚持从政治上研究和把握问题,对调研所得材料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地思考、分析、综合,透过现象看本质,防止偏听偏信、“唯此为大”,防止只调查不研究。对认识尚不统一的问题,要重视从理论上深入研究分析;对具有一定历史纵深的问题,要增强历史感,充分考虑其历史背景和历史条件;对与产业相关的事宜,加大统计分析力度,既作数量上的统计,也作结构上的分析。
(九)严守纪律。调研中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守政治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保密纪律。根据调研主题和工作需要实事求是安排调研人员,无直接工作任务人员一律不到调研现场,可带相关处室熟悉情况的同志参加;如不涉及自然资源督察业务,派驻地方的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局不安排陪同。
三、加快调研成果转化应用
(十)畅通调研反馈渠道。重点调研实行调研组长负责制,重视做好“调研后”工作。对形成的调研报告、领导批示、下步打算等,在不涉密的前提下及时反馈调研对象。对调研对象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部党组已有明确政策意见的要现场答复。现场无法答复的,对只涉及个别司局职责的问题,由调研组长转交业务主管司局按程序反馈说明;对综合性、普遍性较强的问题,由调研组长转交综合司,由综合司组织相关司局、单位研究,形成意见后按程序反馈说明。
(十一)建立调研成果汇交和交流共享制度。重点调研的报告原则上在调研活动结束两周内起草完成,且要落实“短实新”的文风要求。依托部办公自动化系统建立调研报告动态数据库,及时将调研报告在内网交流。涉密事项和不宜公开的内部工作考虑等,要按照有关保密规定上报管理,控制知悉范围。对重大调研成果,要及时组织汇报交流、专题研讨、宣传报道等。部每年底组织开展优秀调研报告评选工作。
自然资源部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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